国务院给海宁发了个特别的“红包” 奖励1000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
| 招商动态 |2017-05-04
这一个特别的“红包”
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通报,对2016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、取得明显成效的26个省(区、市)、90个市(地、州、盟)、127个县(市、区)进行表扬,并予以激励和支持。其中,我市因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成效较好获通报表扬,并获得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1000亩的奖励。
这1000亩奖励指标将由国土资源部组织实施,在今年土地利用计划中单独列出,纳入计划执行管理。
在嘉兴五县两区中,我市是获得此次奖励指标的唯一县(市、区),也是全省五个获奖县(市、区)之一。
去年以来
我市深入推进精细管地集约用地,积极做好土地节约集约利用、加快已供土地开发利用和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分类处置。以亩产论英雄、以集约促转型,通过行政推动、政策引导,运用倒逼机制,调整优化工业用地结构,激励企业盘活利用空闲及低效利用土地。2016年收回腾退低效用地3201亩,低效用地再开发1984亩,均超额完成嘉兴市考核任务数,土地节约集约工作突出。
今年,我市坚持“管住总量、严控增量、盘活存量”,继续实行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精准化配置和差别化土地供应。同时,全力推进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,内容包括扎实开展节约集约“四个创新”示范建设、加强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控制、完善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政策、深化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。全年确保供应各类建设用地5000亩以上,其中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不少于1500亩。同时,确保全年收回腾退低效用地2000亩、整治拆除农村集体存量建设用地1000亩、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1000亩以上。
国务院办公厅此次通报和指标奖励,为我市“推项目强投资促发展”提供了强有力的土地支撑。据介绍,1000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,将有助于保障我市民生急需项目、政府投资基础设施项目和重大产业项目等新增建设用地,并有效保障“十大工程”和“十大建设”建设项目落地。
海宁国土
“在当前用地指标非常紧张的情况下,1000亩奖励指标显得尤为珍贵。指标落实到位后,对于缓解全市新增建设用地供求矛盾具有重要作用。还能够让我市在区域城市竞争中彰显土地优势,进一步助力招商引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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